时间:2023.02.01
为提高我国光学工程学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激发博士研究生在光学工程领域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积极性,实现光学工程学科跨越式发展,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将于2023年举办第八届“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创新论文奖”评选工作(光学工程学科优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加评选的论文范围是:2021-2022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光学工程博士学位的论文。其他不是光学工程学科,但确属光学工程领域研究工作的相关交叉学科博士论文,经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专家委员推荐也可参加评选。
2、为了对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有考核期,原则上要求博士毕业满1年后才可以参评,即2021年度毕业的博士。在2020年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如确属优秀,经校外三位同行博士生导师(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有优先推荐权)推荐,也可以参评。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4、参评者需是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会员。
二、评选办法
1、限额评选。
本次创新论文评选分“技术基础类”和“工程应用类”两类,获奖论文不超过10篇,其中“技术基础类”不超过5篇,“工程应用类”不超过5篇。视实际情况,评选出不超过10篇提名创新论文。“技术基础类”论文,重点评审作者发表的代表性成果,突出原始创新性,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基础科学领域开展突破性研究,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工程应用类”论文,重点评审作者解决的工程性问题,突出方法和技术先进,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领域面向工程应用需求开展突破性研究,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论文推荐。
(1)由符合评选范围的各单位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博士论文不超过3篇。推荐办法各单位自行掌握。
(2)每位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会成员可联名其他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一篇参评论文。
(3)各单位或专家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论文属于“技术基础类”或“工程应用类”。
3、专家评议。由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专家委员会组成专家评议组,进行通讯评议。
4、评审批准及公布。根据专家通讯评议结果,由中国光学工程学会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若干院士、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在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官网公布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报中国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并由学会理事长批准公布。
三、材料提交
1、各单位组织推荐申报论文,并于2023年4月5日前向中国光学工程学会评选工作办公室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下列七种:
(1) 推荐表(附件1)
(2) 作者简况表(附件2)
(3) 博士学位论文全文(须是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
(4) 评价标准表(附件3)
(5) 校外同行专家推荐表(附件4)
(6) 博士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5000字左右)
(7) 信息采集表(附件5)
附件请登录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网站下载:https://www.csoe.org.cn/detail/1601.html?_isa=1
各单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hangshu@csoe.org.cn。
2、单位推荐表中“保密委员会公章”和“单位公章”处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公章, 否则提交材料不能参加评审。
四、表彰
1、在2023年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年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部分获奖论文将在大会上做宣讲。
2、在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网站、会刊等有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论文名单、获奖者和导师有关信息。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2月1日,发评选通知。
2、2023年4月30日前,各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截止。
3、2023年5月21日,专家评议组通讯评议。
4、2023年6月中旬,专家委员会终评,公示评审结果。
5、2023年7月,在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年会上进行表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姝
联系电话:022-58168542
电子邮箱:zhangshu@csoe.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楼中国光学工程学会
电子表格下载网址:https://www.csoe.org.cn/detail/1601.html?_isa=1
附件1:推荐表
附件2:作者简况表
附件3:评价标准表
附件4:校外同行专家推荐表
附件5:信息采集表
附件6: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