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决定从2023届开始,硕士学位论文不再全部进行校级双 盲评审,改为按照一定抽检比例进行双盲评审,分为指定抽检盲 审和随机抽检盲审。现将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抽
检比例予以公布。
一、指定抽检盲审
1.在上一次省级抽检中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所有学位论文;
2.在上一次校级抽检中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所属学院50%的学位论文;
3.在上一次省级抽检中有“不合格”论文所属学科50%的学位论文;
4.在上一次省级和校级抽检中有“不合格”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学位授权点首批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6.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的首批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7.拟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9.开题或中期检查排序位于学科后5%的学位论文;
10.所有超过学制(不含休学)的学位论文。
二、随机抽检盲审
(一)学术学位论文抽检比例
1.光电工程学院和机电工程学院:10%
2.经济管理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15%
3.材料与化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
50%(满足“指定抽检盲审”中“2”或“3”条件)
4.其他学院:30%
(二)专业学位论文抽检比例
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50%(满足“指定抽检盲审”中“2”
条件)
2.其他学院:30%